《异见时刻》| 金斯伯格与真正的自由
很久没完整地读完一本实体书了,《异见时刻:“声名狼藉”的金斯伯格大法官》应该是预科二以来的第一本。
这本书讲的是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鲁思·巴德·金斯伯格(Ruth Bader Ginsburg)的故事,之所以会买这本书,是偶然刷到一个介绍她的视频,看到评论区很多人推荐了它。
那会我对法律、女权甚至美国最高法院都谈不上有多么了解,甚至对「金斯伯格」这个名字都只是浅浅听过。
美最高法院大法官金斯伯格去世,希拉里发推怀念:再也不会有像她一样的人了
但这本书不只是让我认识了一个令人敬佩的女性,也让我重新思考了「自由」的意义、社会制度的张力,以及人应当怎样在庞杂体制下坚持信念。
她像一根燃烧着的烛火,虽然身处制度的缝隙中,却努力点亮属于自己的光。
海洋法系下的自由与弹性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最初的震撼其实不是金斯伯格本人的故事,而是她所处的制度环境。美国是一个海洋法系国家,这跟我们在中国学到的法律体系很不一样。书中讲到了很多金斯伯格参与的判决,不只是法律条文的执行,更像是在阐释宪法背后的「精神」。金斯伯格所处的最高法院,就是这种制度下最重要的舞台之一。
联邦法律其实很少,很多领域是靠州法律来管理的。这也意味着,只有当一个问题在州层面无法解决或者涉及宪法时,才会上升到联邦法院。换句话说,能进入最高法院的案件往往都是社会争议特别大、立场对立特别强的问题。这种制度的背后其实是美国政治结构的映射,每个州就像一个半独立的「小国家」,有自己的法律、议会甚至警察体系。
另外一个很大的不同,是美国海洋法系以判例为主。这一点我最开始并不理解,但看书过程中逐渐明白了:法官的个人理解,在这种体系中非常重要。大陆法系更多是程序化的,法官基本上是「法律条文的执行者」;而海洋法系下,法官可以通过「解释」来影响法律适用。
身处大陆法系环境下的我会本能地觉得「这太混乱了」「法律不应该是这个样子的」。但看完这本书后我意识到,法律其实本来没有「应该」什么样子,各种法系都是人对「正义」追求的不同尝试。
正是海洋法系这种「以判例为主」的模式,才能让金斯伯格能用一个个判决推动社会变革。她在一些判决中并没有站在多数派,但她的「异议意见」反而也会影响未来法律的发展轨迹。
《联合学区诉弗雷泽案》中,一位高中生因为在竞选演讲中使用了带有性暗示的语言而被校方惩处。这个案子看上去是关于学生纪律,但背后涉及的是宪法第一修正案保障的言论自由权利。金斯伯格虽然不是主笔法官,但她一贯强调,宪法权利不应因行政便利而被削弱。这种立场背后其实是对法律「弹性」的坚守。在大陆法系中,这种问题很可能由校规处理,甚至都不会进入司法程序。
还有一个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弗吉尼亚军事学院案》(United States v. Virginia),这是金斯伯格写下最重要多数意见之一。弗吉尼亚军事学院是一所只招男生的公立军事学校,长时间以来都拒绝接收女性入学。政府起诉后,案件最终进入最高法院。金斯伯格在判决中指出,性别歧视必须接受「极高标准的审查」,国家必须有「极为有力的理由」才能将女性排除在某些教育机会之外。这个判决直接推动了性别平等原则在教育领域的落实。
一个法官,可以在历史洪流中留下自己的异议意见,哪怕是少数派,也可能在几十年后成为主流立场。金斯伯格在某些案件中败诉了,但她的意见却成了教科书中的「正义象征」,甚至成为后来翻案的基础。
这就是扯淡而又巧妙的海洋法系。
当然,也有隐患。正如书中多次提到的保守派与自由派之间的拉锯,使得法院的「中立性」越来越受到质疑。尤其是在总统任命大法官这一机制下,法院某种意义上就是一个意识形态的战场。
书读一半的时候我脑海里忽然蹦出来一个看起来比较跳脱的比喻:海洋法系像市场经济,大陆法系像计划经济。不知道之前有没有人这么类比过,但我觉得还是比较贴切的:大陆法系有一个中心规划,一切按部就班;海洋法系则有更高的灵活度,但也可能更容易出现「极端」。
海洋法系下的法律制度不是绝对公平,但它给了那些像金斯伯格这样的人更多空间去推动社会变化。
她不是一开始就站在最中心位置的人,但她用自己的声音,把法律的边界一寸寸地往前推。
女权与平权的广义视角
如果说法律制度让我理解了金斯伯格为何重要,那她一生为女权和平权所做的努力则让我真正敬佩她这个人。
很多人对女权的印象是「为女人争取更多特权」(常见的污名化),但金斯伯格显然不是这样想的。她的一生都在为真正的「平等」努力,不只是女性的权利,还有男性的自由,少数群体的权利,以至于每一个个体在社会中的尊严。
她是女权主义者,也是更广义上的「平权主义者」。
她的观点非常鲜明——真正的平权,意味着女性有权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方式,也意味着男性有权利展示脆弱与照顾家庭。
她常说:「为女性争取权利,也正是在为男性争取自由。」
金斯伯格年轻时的求职经历足以体现当时社会偏见的严重。尽管她成绩优秀,却因为「已婚」「为人母」而被多家律所拒之门外。
直到今天,很多女性在职场上依然遭遇「婚育歧视」,甚至被暗示「你不适合做领导」。这不是一个人遭遇的问题,而是整个社会结构在「默认」女性的角色(或是男性)——而金斯伯格的努力,正是要挑战这种默认。
她在1970年代代表一位名叫斯蒂芬·威登的男子打了一场著名的官司(Weinberger v. Wiesenfeld)。这个人的妻子难产去世了,他独自抚养孩子,却发现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只有遗孀能获得抚养金,而遗夫不可以。金斯伯格认为这就是性别歧视,不仅对男性不公,也间接强化了「养家的是男性,带孩子的是女性」这种刻板印象。
她赢得了这场官司。
这也让美国社会第一次开始反思:
性别平等不是「给女性好处」,而是打破对性别的刻板预设。
她还帮助过一位空军女性军官莎伦·弗朗特争取福利平等。在那时候,男军官的配偶自动被视为受抚养人,而女军官必须提供额外证明,这就是说男性军官默认是「主养人」,而女性必须「额外证明」。
这场案件打到了最高法院,虽然最终意见没有完全一致,但金斯伯格的参与让更多人意识到,这种政策背后其实是对性别角色的固化。
她一直强调,真正的解放女性,也必须解放男性。比如在育儿权利上,她认为男性也应该享有带薪育儿假。这不只是对男性的鼓励,更是让社会明白「照顾孩子」不该是「女人的本分」。
在书中她还提到了同性恋群体、黑人群体和移民群体所面临的系统性歧视。虽然这些议题在她的早年间并不「主流」,但她的立场始终很清楚:
法律应该是为所有人服务的,而不是维护主流群体利益的工具。
这种立场让我在读完她的案例后对「女权」这个词有了新的认识:
女权不是一场对抗,而是一种共同争取。
她曾说过一句话我记了下来:「我请求你们一个简单的事情:请你们从宪法里把女性『包括』进去。」
听起来像玩笑,但这却是她几十年努力的目标:让女性的权利不仅体现在口号里,也真正体现在制度上。
「平权」不等于「对抗」,而是建立一个更合理、包容的社会结构。金斯伯格用她的一生,诠释了一种温和而坚定的方式,改变了成千上万人的命运。
从金斯伯格身上学到什么
在网络时代,「自由派」这个词已经被严重滥用。很多人自称「自由派」,却不过是盲目崇尚西方、攻击本土体制罢了,甚至把一切问题都简化为「制度问题」。
但金斯伯格的「自由派」身份却绝非口号,而是贯穿她生活和工作的原则:尊重个体、推动正义、追求理性而温和的改革。
金斯伯格不是激进的,也并不认为社会应该被「颠覆」。她强调渐进性,主张制度内的变革。在支持同性婚姻、反对种族歧视等案件中,她并不试图直接推翻传统,而是耐心等待「时机成熟」,等待社会意识形态的转变。
她也从不煽动情绪,从不为了博眼球而制造对立。她的「异议意见」往往很长,但也很理性,她的语言很少攻击别人,而是耐心地陈述观点。这种风格在今天的公共舆论场合下显得特别稀有,也特别珍贵。
她生活中也很有趣。书里讲到她喜欢穿各种各样有特色的法袍,有专门的「异议领口」,每次在少数派意见时都会戴上。她喜欢歌剧,也常和立场完全相反的大法官斯卡利亚一起听歌剧、吃饭,哪怕两人在案件中针锋相对。在她眼里,立场不同不等于不可以成为朋友。这种气度真的很令人敬佩。
书中还总结了她人生中坚持的八个信条,我觉得每一个都值得展开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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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你相信的事业而奋斗:她在哈佛法学院是班上唯一的几位女性之一,还要照顾患病的丈夫和刚出生的孩子,但她没有放弃学业。她知道自己在为一个更大的目标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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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要谨慎选择你的战场:她不是一个冲动的抗争者。她选择从细节入手,一点点撬动法律制度。她知道社会不能一夜改变,要在恰当的时机推动恰当的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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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不留退路:她有理想,也有策略。在面对强硬保守派时,她不选择硬碰硬,而是保存力量,等待机会。她曾说过,「走得远比跑得快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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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害怕承担领导责任:她是美国历史上第二位女性大法官,也是第一位犹太女性大法官。她没有被这个「标签」压倒,而是用行动证明,女性也可以在最高法院拥有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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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清楚你真正想要什么:她从不盲目追求胜利,而是思考哪些事情真正值得自己去做。她拒绝了很多与她理念不符的工作,因为她知道,保持初心比一时的成功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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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生活中让你快乐的事:她工作非常努力,但她也喜欢看歌剧、听音乐、打网球。她和丈夫有着非常甜蜜的婚姻,两人常常互相打趣,她说自己「是家里唯一不会做饭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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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携后辈:她在教学岗位上影响了很多年轻律师,尤其是女性法律人。她愿意指导新人,哪怕他们的观点跟她不一样。她相信代际传承是进步最重要的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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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幽默感:她的发言时常带有冷幽默。她曾调侃自己:「我不是像别人想象的那样伟大,只是比他们想的更倔一点。」这种自嘲是她走过艰难岁月后留下的智慧。
她的「异见」,是另一种主流
金斯伯格的一生其实是一场「温和的革命」。
她没有站上街头呐喊,没有呼号口号,但她用几十年的时间,在法庭上、在判决书里、在课堂上,把一个又一个不公的问题拉到阳光下。
《异见时刻》不是一部法律教材,也不是一本关于「女权」的宣传册,它是一封长信——一位老人用自己的一生,告诉我们什么是信念、什么是温和的力量、什么是真正的「自由」。
她的「异见」不是对抗主流,而是在告诉我们,所谓主流,也应该接受不同声音的挑战。她用实际行动证明,真正的自由不在于你能说什么,而在于你是否愿意倾听别人怎么说。
「我不要求你为我鼓掌,但请你聆听我不同的声音。」
这是她的「异见」,也是我们应该倾听的声音。在这个充满变动的时代,也许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学着在喧嚣中发出理性的声音,在愤怒中守住柔和的力量。
无论你是否学法,是否关心女权,是否认同海洋法系和美国体制,金斯伯格的故事,依旧值得被铭记,因为她用行动告诉我们:
蓝色奇夸克